为了顺利办理离校手续,请各位同学按以下程序办理:
1、各学院以班为单位办理,各班由指定的负责人(建议各班班长)收集所在班级的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》和需报销的门诊医疗票据;
2、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》、门诊医疗票据须按学号顺序整理;同时门诊医疗票据必须整理粘贴好(可以到财务处领粘贴单),计算好每个人票据金额和班级总额,标记在票据上;
3、各班负责人填写财务结算表,其格式见附表;
4、办理财务手续时间为2007年6月19日到2007年6月21日,地点在财务处(南校区办公楼1楼),各学院统一由各班级负责人带好本人身份证、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》、门诊医疗票据、财务结算表(两份);门诊医疗费限额30元/年.人,有足额门诊医疗票据的按限额报,无足额票据的按60%领现金。
5、必须按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》上顺序办理其他手续后才能办理财务手续;
6、欠费学生财务不退教材费和押金,可以报销门诊医疗费;
7、对2007年6月17日(含17日)后交纳学费的,必须带银行代开的学杂费收据到财务办理;
8、财务手续办理完毕后,财务工作人员会在《毕业生离校通知单》上加盖两枚财务经办人私章,没有加盖私章的,暂不能领取三证。(特别注意)
附表(请复印一式两份):
毕业生办理财务手续指南.doc
2007届毕业生离校地点安排
分组 | 负责人 | 负责学院 | 地点(房号) |
一组: | 朱艳霞 刘利平 刘竹青 | 负责研究生、能源学院、艺术学院 | 106,108 |
二组: | 贺文杰 申 勇 吴满云 | 负责高职、教育学院 | 106,108 |
三组: | 谢迎玲 刘翠松 康丰华 | 负责机电学院、化学学院 | 115,117 |
四组: | 王翠辉 郑 晴 刘阳 | 负责信息学院、人文学院 | 115,117 |
五组: | 刘绿苗 袁玲娜 杨青 | 负责商学院、生命学院 | 109,111 |
六组: | 许玉萍 荣萍 肖娟娟 | 负责土木、体育、计算机学院 | 109,111 |
七组: | 丁建华 刘红辉 王兴贵 胡巧红 | 负责数学、管理、物理、建筑学院 | 118 |
八组: | 蒋小雪 石玉环 刘婵 | 负责法学院、外国语学院 | 11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