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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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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属各单位:

      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精神,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做好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国家数据平台”)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及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、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,强化本科教育质量督导评估,充分发挥监测引导作用,现就做好学校“国家数据平台”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       一、组织机构

       学校建立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常态监测机制,成立“国家数据平台”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,其组成如下:

       组 长:朱川曲

       副组长:贺泽龙

 成 员:尹风雨 陈春萍 吴亮红 万 文 贺胜兵 吴建军   李海萍 蒋利平 赵召平 李 宁 吕爱晶 程火焰 王克喜 周险峰 颜剩勇 禹旭才 赵湘学  敬龙军

     “国家数据平台”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方案制定与具体实施,办公室设在教学评建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,周险峰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
        二、填报范围

        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填报数据包括学校基本信息、基本条件、教职工信息、学科专业、人才培养、学生信息、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、师范类专业情况、工科类专业情况等方面。

       三、填报时间和方式

       本次填报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—10月28日,采用在线填报方式,即由各填报部门登录“国家数据平台” (登录账号详见附件3,网址:udb.heec.edu.cn),在线填报、审核数据。

       四、工作要求

      (一)“国家数据平台”是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基于“国家数据平台”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,是构成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,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。“国家数据平台”将应用于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、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、质量预警等工作。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“国家数据平台”数据填报指南,本着高度负责、实事求是的态度,给予高度重视,全面、准确、及时做好监测数据填报工作。

      (二)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由教学评建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组织,党办校办、规划与学科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社科处、人事处、研究生院、学工处、招就处、财务处、国资处、国际交流处、基建处、图书馆、继续教育学院、艺术学院、体育学院等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,根据《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分工安排一览表》(详见附件2)分工安排,严格按照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(详见附件6、7)要求,负责本单位填报表单数据采集、填报和审核,确保填报数据全面、准确、及时。各填报单位对所填报的数据负完全责任。

      (三)各填报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、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数据填报上报工作,并明确职责,落实责任。请各填报单位填写好《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》(详见附件1),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至教学评建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建科办公室(立德楼附B304室)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3656380@qq.com,联系电话:58290566。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9月30前加入湖科大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QQ群:257567132,便于及时讨论交流工作。

       五、相关说明

      (一)填报时间节点说明

       1.自然年:指自然年度,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

       2.学年:2021-2022学年,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。

       3.时点: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,即2022年9月30日。

      (二)数据提交时间

       1. 请相关人员按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分工安排一览表》(详见附件2)要求的完成时间在“国家数据平台”完成数据填报、审核、提交流程,并提交电子版数据至指定电子邮箱:3656380@qq.com。

       2. 如有未填报表格,请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,于10月28日前报教学评建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建科。

     (三)数据提交要求

       请各填报单位在提交数据的同时,填写《36365线路检测中心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》,由分管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于10月28日之前交到教学评建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建科。

     (四)潇湘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

      潇湘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不另行通知,在线登录用户信息详见附件4,参考附件2 分工安排进行数据采集、填报、审核工作,其它要求与本通知相同。


附件:

1. 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

2. 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分工安排一览表

3. 36365线路检测中心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一览表

4. 36365线路检测中心潇湘学院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一览表

5. 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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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22年9月28日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  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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